2、通过快播案我们发现:①技术男原来也可以能言善辩,各种活好啊;②快播团队很强悍,在里面呆了这么久,没有互相攻击,团结一致对外;③公诉人不好做啊,尼玛专业知识点太多了;④百度、腾讯、乐视等互联网公司躺枪可以理解,惊讶的是中国移动也会躺枪,最令人不解的是,一个卖薯片的也能牵扯进来,何其无辜啊。
3、关于掌声的话题。对于我这样一个法律爱好者和互联网从业者来说,满足了我对这个案件所有的期冀,哦,不是满足,是超出。相信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也是如此。可以说,快播案已经引发了一场网民的集体狂欢。狂欢中,对待快播的态度,虽不乏鸡蛋,但还是以掌声为主。这个时候,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舆论哗然之余,连新华社也看不下去了,发表了《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为狡辩权利鼓掌》。啥也不管了,我们只管鼓掌。
4、“我们都欠快播一个会员费”。之前快播CEO王欣的太太开通微博时,我转发过,打赏过。我当时的转发语就是“我们都欠快播一个会员费”,后来发现很多人的转发语也都是这个。那时,面对孤儿寡母,那句话是我内心的写照,所以转发,所以打赏。现在,很多人喊出“我们都是快播人”,除了上述心境外,更多则是影响了他们的福利。
5、关于色情和盗版问题。这个问题应该分出三个层面:①个人观看、下载色情或者盗版内容,仅限个人观看和学习,没有任何商业用途的,不违法;②非盈利的技术网站,协助下载色情和盗版内容,这个目前有争议,我的观点是,如果没有商业目的,建议法律宽松点;③利用色情和盗版牟利的规模化的商业化网站,在美国违法,中国也违法。
6、技术无罪。王欣庭审时也说,“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这句话也被很多媒体作为标题。播放器自然无罪,所以暴风影音无罪。P2P本身也无罪。所以著名的海盗湾案件,争议也在于此。公诉人表示海盗湾每年能有大约120万美元的收入,这家网站明显是具有商业性质的。但海盗湾的创始人表示做这个网站完全处于兴趣,网站的广告收入只是用来作为运营成本。
7、快播和色情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公诉人列举的证据在我看来有逻辑错误,互联网常识错误,还有偏见。举几个例子。色情网站不是互联网的主流,约炮不可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满足小众的需求不能成为主流。”庭审中,王欣如是说。色情不是互联网的主流,但色情是互联网的重要推手。约炮不是陌陌的全部,但约炮是陌陌成功的关键词。色情对于快播,也是这样的关系。
8、技术与创业。太多的技术大拿和产品经理,在创业的道路上,走着走着就忘了初心。很多黑客也是如此,最初都是为了彰显技术,黑着黑着心也就黑了。创业初期难免有原罪,今天NB的公司中,没有原罪的寥寥无几。重要的是,要及时洗白上岸,不能沉迷进去。技术控往往偏执,往往容易沉迷进去。
9、技术的争议问题。这次关于“BT下载中的Tracker服务器是否侵权”的问题,就跟之前3B大战中的“Robots协议”一样,都是技术争议问题。涉及到这类问题的庭审,很容易发展成技术辩论。技术问题本身很简单,但技术问题一旦与商业问题挂钩,就复杂化了。
10、王欣是否有罪?这需要法律来判决,不是我等随意判定的。我就只说一句:人才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