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腾讯与360两家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互相攻轩愈演愈烈;不仅新闻媒体,用户电脑也成了战场;不仅置用户的感受于不顾,用户的权益也遭到漠视,甚至侵犯。
我们,一部分互联网从业者,同时也是互联网用户,对此表示强烈担忧,破坏行业形象的结果是用户反感、政府制裁,行业各方自身受损。未来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内将亿万用户与千百万企业联结起来,如果不及时以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等各类终端的互联网用户的消费权益和信息安全将出现更多问题,用户的安全、权益以及行业发展将面临更大挑战。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业界各方应凝聚共识、集体自律、共同行动,保护互联网用户的权利不受侵犯:
1.请腾讯、360以及卷入纷争的其它企业,立即停止舆论、市场、产品、技术等层面的互相攻击行为,还用户电脑以宁静;
2.所有互联网企业、从业者应加强自律,避免纷争,在提供产品、服务过程中始终以用户为重,不违反服务协议,尊重用户感受,维护用户权益,保护用户利益,不强迫用户,不欺骗用户,不误导用户;
3.开放、协作是全球互联网发展潮流,业者需提倡良性竞争,反对恶性纷争,提倡合理合法扩大市场份额,反对垄断行为,反对流氓软件,反对不顾用户意见强行卸载、强行阻断服务等行为;
4.政府部门有必要出面制止纷争,但应以制止而非制裁为原则,不宜以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或者进一步扩大打击面,陷互联网服务业于过度管制、难以创新的境地;
5.在中国互联网、国际互联网领域,侵犯用户权益的情况比较普遍,此次纷争将相关问题暴露的更为充分,国际范围内相关立法多处于探索、准备阶段,司法机构对相关诉讼的裁定应该谨慎客观,国内相关政策、立法不宜冒进。但是综合而言,如下最为基本的用户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第一、知情权:互联网软件、程序的提供企业,在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服务过程中,软件的各项功能以及在用户电脑中进行的主要任务操作,尤其是涉及用户隐私、电脑数据文档的操作,应如实告知用户,相关操作以软件日志等形式存档备查;
第二、选择权:软件、程序的下载、安装、捆绑安装,需明确提示用户,由用户选择是否进行相关下载安装,杜绝未经用户知晓、许可的远程安装和捆绑安装行为,未经用户许可不可进行软件自身服务功能以外的对用户电脑其它程序的扫描和其它信息的窥探行为;
第三、卸载权:软件、程序在电脑中保留或卸载,决定的权力在于用户,所有软件、程序服务,用户均可无残留完整卸载,未经用户许可任何软件、程序不得卸载其它软件,或阻碍用户下载安装使用其它软件权;
第四、隐私权:用户电脑中与该软件、程序无关的所有程序、信息、文档等,皆为用户不可侵犯的隐私,除非用户许可,任何企业、个人包括政府机构均不得以任何手段获取;
第五、索赔权:任何侵犯用户以上权益的行为,用户均有权向其提出索赔。
希望大家一起凝聚共识,共同行动,使得此次纷争成为走向良性竞争、回归基本逻辑、维护用户权益的转折点,而不是在违背常理、公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签名:
刘兴亮 红麦软件总裁
胡延平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
曲晓东 资深IT专家
蒋 涛 CSDN创始人
中国计算机学会副秘书长
马光远 资深法律专家
王俊秀
资深互联网研究专家
谢
文著名互联网专家
张 鹏商业价值杂志主编
方兴东
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
项立刚 3G产业联盟秘书长飞象网CEO
祝志军 TechWeb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