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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三点07期:数据战争
 

足球比赛中有个术语叫做「同城德比」说的是同一座城市的两支球队之间的比赛。比如在英格兰曼彻斯特有曼联和曼城在西班牙的马德里有皇家马德里和马德里竞技在意大利的米兰AC米兰和国际米兰。

 

每到同城德比场面都比较火爆球场上座率都非常的高。

 

在深圳被誉为最了不起的两家公司——华为和腾讯也玩起了「同城德比」而且动静很大竟惊动了工信部。

 

是什么让两家牛逼哄哄的公司产生这么大的争端

 

答案是数据。

 

掀起江湖风浪的不是产品不是市场也不是口水战而是数据。

 

联想到前不久发生的顺丰菜鸟之争、京东天天之争剧情原来都是神一般的相似所有的剧情不过是为了同一样东西——数据。

 

数据成了时下炙手可热的东西。想当年有「洛阳纸贵」的景象看今朝数据已成为江湖大佬必争之物堪比「洛阳纸」。

 

这期节目我们就来说说数据战争且听我来亮三点左一点、右一点、下一点。

 

左一点数据战争打的什么仗

 

有一本书叫做《货币战争》火了很多年。我没看但我喜欢这个书名。

 

过去的一百多年主宰世界经济秩序的货币是其中之一。掌握了强势的货币在国际上就有强大的话语权比如美国。君不见美联储的风吹草动都会世界经济闻风而动。美联储说要量化宽松世界立即露出笑脸美联储说要退出量化宽松世界立即阴云密布。

 

如今的数据还真有点货币的影子。不然同处一城的两家巨头也不致于为了争夺数据而撕破脸皮公开叫板了。

 

在即将到来的智能时代大数据和云计算一起成为人工智能的基础设施。人工智能绝对不是仅仅靠一堆算法和一堆服务器就能搞起来没有数据人工智能就没有输入自然也就不会有输出。

 

可以说缺少了数据的人工智能只能是一个躯壳不可能有灵魂所有的算法都只能停留在算法阶段无法变为现实。况且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都需要大量的数据样本。

 

因此各大公司都不惜代价来获取数据。华为和腾讯之争正是因此而起顺丰菜鸟京东天天亦是如此。

 

数据正成为兵家必争之物如同互联网江湖的流量、用户。尤其是用户数据。

 

如今在用户数据的争夺上各家有各自的地盘。比如腾讯的社交数据阿里的消费数据百度的搜索数据京东的电商数据各大快递公司的物流数据......

 

各家一方面为自己的数据设立「围墙」防止他人来抢数据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的从别人那里获取数据充实自己数据的维度。

 

在华为腾讯的剧情里腾讯拥有10亿级用户的社交数据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帝国」而华为作为终端生产厂家虽然拥有用户的手机使用方面的数据但是对于在用户在应用方面的比如社交电商搜索的数据都是欠缺的。而这种欠缺将阻碍华为在人工智能方面的步伐。

 

所以华为对于社交电商搜索生活消费领域的数据的喜爱程度可谓「如饥似渴」。

 

对于华为手机和腾讯之间的关系有人这样形容华为就像是一栋写字楼和物业腾讯就像是写字楼里的一家公司公司里的人进出大楼穿什么衣服拎什么包包物业难道会不知道吗

 

这不物业行动了。华为旗下的荣耀Magic智能手机的一个新功能可以通过收集用户活动信息来提供人工智能服务例如基于用户的微信内容推荐餐厅。而信息的来源包括微信、支付宝等多个热门应用。

 

腾讯说,华为动了他们的「奶酪」所以腾讯向监管部门投诉了华为。

 

我计划写本书书名就叫做《数据战争》。

 

 

右一点数据是谁的数据

 

腾讯说华为不仅在获取腾讯的数据还侵犯了微信用户的隐私。腾讯还说腾讯将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信息并与电信运营商、手机制造商、应用程序开发人员以及监管机构等、共同建立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

 

而华为是这么回应的荣耀Magic获取的数据都经过了用户授权只有用户通过设置以后公司才能收集到数据。而且所有的数据都应该属于用户而不是腾讯或者荣耀Magic

 

仔细分析两家的言论有一个巨大的疑问数据到底属于谁

 

腾讯一方显然认为数据属于腾讯认为华为「获取」腾讯的数据。

这有点像搜索引擎爬虫技术所遵循的Robots行业协议目录中写明不允许搜索引擎抓取的即便技术能够实现即便网页上的权利主体——淘宝网的网店店主同意如果淘宝平台不同意百度同样不能抓取这些淘宝店的商品信息。

 

没错这就是曾经引发巨大争议的淘宝屏蔽百度事件那是遥远的2008但后来证明淘宝的霸道行为为自己赢得了生存机遇否则无论如何也构建不了海量店家和海量用户的网购闭环。

 

而华为一方认为数据既不应该属于腾讯也不属于荣耀手机而属于「用户」。

 

看起来两方说的都有道理。

 

微信社交数据都存在腾讯的机房里。如果说这些数据不属于腾讯似乎也说不过去。同理淘宝的电商数据属于不属于阿里百度的搜索数据属于不属于百度

 

但是华为说数据属于用户。这个作为一个手机用户我也拍掌叫好。我的聊天记录我在朋友圈发的分享点赞评论如果说不属于我我觉得是否有必要拼命。

 

最可怜的其实就是我们用户了。但我们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华为说的对,我们确实是「授权」了。我们在注册每一个网站、每一个APP的时候,这些网站和APP都有个格式文本,有常常的协议,通常都有四五页的样子,我们都不看,都是直接拉到底部,点击「确认」。

 

这下好了,我们用户的数据都被别人拿走了,就好像我们被人给脱的光光的,别人还说,这是我们授权的。被脱光光的,还是自己授权的?去哪儿说理去?

 

据说北京最近在推「共有产权房」一下子将「共有产权」这个词炒火了。

 

难道这数据也属于「共有产权」

 

纵观这些关于数据的争端都存在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对数据的边界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缺乏一个统一的共识。因而结果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最后也争不出一个结果只能靠监管部门来调停。

 

以前数据也是无处不在但是因为价值不大所以也没人把它当回事。就像我们每日呼吸的空气绝对不会有人去想这些空气有什么边界所有权归谁谁享有使用权。

 

但是如今数据成为一个标的物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自然再也不能把它视为空气需要思考一下它的边界在哪它的所有权归谁它的使用权归谁。

 

华为和腾讯之争已经掀开了这个盖子所以对于数据的这些属性的界定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否则这样的事情解决了一桩一定还会出现另一桩「按下葫芦起了瓢」。

 

作为消费者当然觉得数据属于自己拿社交数据来说觉得这是属于个人隐私属于神圣不可侵犯之列。谁侵犯了我的隐私我跟谁急。

 

如果说道数据边界我觉得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绝对不可以让他人查看更加别说使用了。即使授权了也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任何数据的采集都必须经过我个人的授权允许否则就是「窃取」就是违法。

 

作为腾讯当然觉得数据属于自己。前面也说过存在腾讯的机房的数据磁盘上作为磁盘的内容似乎就应该属于腾讯。

 

华为作为终端手机生产商用户用华为手机授权华为使用他的数据使用数据似乎也是天经地义。

 

这样看下来每一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和立场上思考问题当然不能正确的判断。

 

而在我看来对于数据这样一种由用户触发在终端设备上产生然后存储于应用服务商的存储器上的物品其实是一种特殊的物种。它不同于我们平常的所见的有形的衣服私家车房屋等物品也不同于专利创意文学作品这种无形的知识产权。

 

往细了说它是比特流往大了说它是资产而且是流动的资产。

 

这种物种通过流动不断产生价值。

 

首先它的生产者也就是用户毫无疑问拥有第一产权如果涉及到用户隐私的应用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对其加密。

 

然后当它在上层的应用和底层的终端硬件中流动时如果没有用户授权一切采集行为都是「偷窃」。

 

最后即使是存储在应用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上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只能在不侵犯用户隐私的情况下有限度的使用数据。

 

同时对于哪些属于个人隐私需要一个明确的界定。

 

在数据的流动过程中虽然数据的位置发生了变化但是所有者并没有发生变化除了用户之外其他人都只有使用权。如果用户授权则发生使用权的转移或者共享并不发生所有权的变化。

 

那么问题来了应用服务提供商要叫屈了你那么多数据免费放在我的服务器上占用我的资源我不是亏死了这样也不太合理啊

 

问题是谁叫你免费呢如果你觉得可以你可以收费。当然如果你觉得不经济还可以删除之。

 

如果这些清楚了那么就没什么好争的了。

 

 

下一点数据谁来保护怎么保护?

 

有网友调侃说你在微信勾搭小三的记录除了你老婆不知道以外腾讯华为搜狗输入法高德地图百度网盘360手机卫士大家都知道了。

 

虽然只是一句调侃但是细思极恐。大数据时代来临数据量越来越大数据的生产转移存储使用越来越频繁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新的挑战。前面提到的顺丰菜鸟京东天天华为腾讯之争莫不是这种新时代下的新冲突。

 

只是解决一个个争议事件依靠行政的力量只是治标不治本。

 

更需要的是从上层建筑的层面比如立法的角度来明晰数据的边界产权使用权提供规范性的指导意见让个人企业政府产生共识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从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事。

 

可惜的是现行的立法对于数据这些方面尚不甚完善。

 

在这方面欧美已经走在了前面。比如欧盟已通过《数据保护总规》2018年正式生效明确了数据的被遗忘权、更正权、限制处理权、数据可携权、数据获取权、信息知情权、知情同意权等规则和企业设立数据保护官、通知、限制用户画像、限制随意跨境转移等义务。

 

美国白宫两度发布大数据报告探讨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保护及数据伦理推动个人数据保护综合性立法推动个人数据保护领域性立法并颁布个人数据保护操作指南。

 

《权利的游戏》里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凛冬将至」。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倒不是「凛冬将至」而是「大数据时代将至」「智能时代将至」。

 

为了迎接这个时代我们需要规范和秩序为大数据立法是其中之一。

 

诚然大数据立法面临四大挑战分别是个人数据保护、政府数据开放、数据流通与交易、数据跨境流动。

 

但是再困难也要去做再大的挑战也需要尽快立法从制度层面保证数据的合理生产流通采集和使用。

 

多年以前就有人提出一个问题一个人在网上的资产比如QQ账号发的新浪微博是否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如果是私有财产就应该具有继承权可以传给后代。

 

然而让他失望了腾讯和新浪没有认可继承权。是不是私有财产不得而知。

 

换到数据这个话题用户在终端和网络上的数据是否应该属于用户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否有继承权这也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如果有一天这个问题在立法上有了明确的答案那么数据的未来将会是个光明的未来。

 

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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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亮

刘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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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闪聚创始人,新媒体天使会创始人兼合伙人。资深互联网人士,知名营销、传播专家。多家上市公司顾问。计算机学会委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委员。西南交通大学计算机硕士。IT名博,访问量超过千万。主要著作有《智胜江湖:创业取舍经》、《第三浪-互联网未来与中国转型》等。曾任大度咨询副总裁、互联网实验室总裁、红麦软件(soften.cn)总裁等。 【速写】 刘兴亮,山西吕梁人氏,现定居北京。 性情如家乡的黄土般纯朴, 性格若家乡的枣树般坚韧, 经历像家乡的黄河般沧桑。 好酒,三杯两杯不醉; 喜友,十个八个不少。 无它,性情耳! 【素描】 年未六十,貌似六十,心态逾六十。 心智呢?时而六十,时而十六。 【联系】 QQ:27739831 MSN:htdsd@msn.com Email:xlliu@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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